關於保存期限,先做一點說明,食品一過保存期限後,其實並不一定會馬上腐敗,無法食用,實際上部分食品過了保存期限後,仍可繼續食用,但可能風味、口感會逐漸下降。正因如此,才會衍伸出到底食品過期後,仍可不可以繼續食用的議題,以下營養師針對此項說明。
目前市面上廠商訂定產品的保存期限主要分成兩種:
1. 多數比照法
即是參照現有市場上類似產品之保存期限,例如,同為冷藏鋁箔包奶茶,市面上各品牌之保存期限皆大同小異。
2. 實際試驗法
即使為同類型產品,但不同品牌之間,原物料及加工製成仍會有不同程度的落差,故若是直接以參照同類型產品為方法,會有其疑慮。食藥署於市售包裝食品有效日期評估指引中,針對保存期限的試驗明文寫出須包括以下六個步驟:
(1) 分析食物劣變的因子:像是酸鹼值、水活性、原料的配方、透氧性,還有食物在倉儲及流通過程的可能因素等。
(2) 選擇評估產品品質或安全性的方法:依據第一個要素所分析出需評估的項目,包含微生物學分析、感官品評、物理及化學分析、成分分析等。
(3) 擬定有效日期的評估計畫:通常會將該產品先預設一個保存期限,並且擬定產品生產時、保存期限日、保存期限的一半,此三個時間點進行試驗,試驗內容即是進行第2步驟的相關檢驗。
(4) 執行有效日期的評估計畫:執行時,食品最好與平常生產製造過程、流通販賣至消費者端有相同的運輸和儲存條件,或是儲存於一個特定溫度和濕度下,確定各個條件並詳加記錄
(5) 決定有效日期:依據試驗結果並參照衛福部所公布之各項食品安全標準,最後決定出保存期限。
(6) 監控有效日期:持續關注該產品於生產、運輸、販賣、倉儲過程中,該保存期限是否有需要改變的義務。
其實仍是要看產品的品項,這邊簡單分成兩種:
1. 容易腐敗類:若為乳製品、肉品、蛋製品、豆製品、海鮮類等過期,則強烈建議不可食用,因為這些類型的食品,水活性高,保存過久容易使微生物滋長,甚至若保存條件不當,則更容易加速食品的腐敗,若是仍吃進體內,便會造成身體健康的損害,可謂得不償失。
2. 降低營養與風味類:一些水活性較低的食品,像是餅乾、玉米脆片、奶粉、巧克力、泡麵等,其實即使過了保存期限並未代表不可食用,但在營養素、風味及口感上,勢必會下降許多,老實說,對於這一類食品,部分產品便會將保存期限更名為最佳賞味期,進行標示,故該類型食品若是過期,理論上還是建議就別食用了,但實際上,若是真的吃了,也不至於對身體造成嚴重的危害(當然,長期吃過期食品不納入此列)。
**營養師貼心小提醒**
選購食品與保存時要注意包裝上面的保存期限說明,若未依照說明進行保存,能有變質的疑慮。
→例如包裝上標明冷藏可保存7天,則表示若在適當『保存於冷藏冰箱時可以保存7天』。
了解包裝說明後,應該要注意以下3件事情:
1.該食品於賣場販售時是否有依照包裝上的說明進行保存。若無,則建議不要購買。
2.購買回家後若未即時食用或烹調,務必依照包裝說明進行保存,防止變質。
3.若食品有經拆封,則保存期限就會改變,請盡快食用完畢。
本文轉載自營養師天團-新營養食代